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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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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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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定
参考文献《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1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复合硅酸盐水泥)
1.1取样方法
1.1.1散装水泥
1.1.1.1对同-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编号的水泥为-验收批,但-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吨。
1.1.1.2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1.1.2袋装水泥
1.1.2.1对同-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编号的水泥为-验收批,但-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吨。
1.1.2.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掺合料
2.1粉煤灰
2.1.1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不超过200吨为-验收批,每批取试样-组(不少于1KG)。
2.1.2散装灰取样,从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1~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1KG送样。
2.1.3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任取10袋每袋不少于1KG,按上述方法取平均样1KG送样。
3砂
3.1以同-产地、同-规格每400 m3或600t为-验收批,不足400 m3或600t也按-批计。每-验收批取样-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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