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建工杯评选办法

  • 该文件为doc格式
  • 文件大小:118KB
  •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2014-06-06
文件介绍:

本资料包含doc文件1个,下载需要1积分

建工杯评鸯法
建工师建设工程建工杯”奖(优质工程)评鸯法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的方针,加强企业技术基础工作,激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塑造企业品牌,增强企业声誉,提高建工师整体工程质量水平,以适应社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工杯”是建工师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体现建工师工程质量的-流水平,在师同类工程中应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 建工杯”工程由师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以上年度竣工项目(建筑、水利、交通等工程)为申报对象,每年评选-次。
第四条 建工师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师建设局负责,师建工杯”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 申报兵团、自治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必须先获得地、州、市及建工师优质工程奖,经师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上报。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申报建工杯”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工程。主要包括:
(-)投资在4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新建的各类民用建筑。
(二)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改、扩建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
(三)新建的公路、铁路连续长度在5公里以上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公路、铁路、桥梁、涵洞、遂道单位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以单项工程计,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等建设项目。
(四)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包括供排水、煤气、供热、园林、环卫等)。
(五)在建工师内享有-定声誉,并具有特色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保密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
(四)已参加过建工杯”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建工杯”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二)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师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已备案。
(四)工程竣工后经过-年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工程隐患。
第九条 申报建工杯”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在水利、交通、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第十条 企业承接集团总包的工程项目,申报评选资料中应注明企业承接工程的性质、工程量、施工段、位置,并详细说明该项(段)在全项(段)建设方和上级部门质量检查名次和奖励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第十-条 建设项目中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申报的是配套或附属的项目,在项目不占主导地位的工程不能进行申报。
第十二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年度内受到兵团及盛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允许申报建工杯”。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三条 建工杯”的申报程序:各施工企业自行审查上年度竣工项目中报杯项目的工程资料,并对工程进行认真复查,择优推荐,统-向师建设局申报。
第十四条 师建设局依据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对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项目交现场复查小组进行初评复查。
第十五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内容: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分类;
2.《建工杯申报表》-式-份;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誉-份;
4.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复誉-份;
5.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式-份;
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誉-份;
7.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件-份;
8.工程竣工备案表-份;
9.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20张;
10.有解说词的工程多媒体光盘(不少于10分钟);
11.根据评审委员会和现场复查小组需要,需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二)要求:
1.须使用统-印制的《建工杯申报表》,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请资料中所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致。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4.工程多媒体光盘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建筑节能做法及效果的质量水平介绍,水利、交通建设工程中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程序及阶段性成品质量情况,着重反映和主要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方法和应用情况。
5.申报师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其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四月十五日前。

第五章 工程复查程序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申报、初审、汇总有关资料,并起草发布与申报、评审师优质工程奖有关的文件、信息等日常工作。根据申报工程类别和数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复查小组。复查小组由专家3至4人组成。
第十七条 复查小组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复查。
(二)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三)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
1.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件等(上述资料应是原件);
2.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
3.全部管理资料。
有关技术、质量和管理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复查结束后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第六章 工程评审组织

第十八条 建工杯”的评审工作由师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 王 世 豪
副主任:许铁梁 马超刚
成 员:杨 豫 范吉明 白益民 石龙江 刘斌 杜争泽 刘绍明 王世成 李建西 张国栋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
办公室 主 任:白益民
成 员:胡国素 吴珊玲
第十九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光碟)、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七章 奖励

第二十-条 荣获建工杯”的企业由建工师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授予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
第二十二条 获奖项目可根据本企业制定的文件和规定,对获奖项目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获建工师优质工程奖的项目部,在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每项优质工程加2分,有效期为二年。
第二十四条 自《兵团建工师建筑工程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活动的实施办法》〔2002〕10号通知下发以来,建工师各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奖积极性高涨,创识奖项众多,特别是近几年兵团-建、兵团六建、北新路桥、路桥总公司先后创鲁班奖、詹天佑奖、市政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五项,创杯工作已步入正轨。根据建工师实际,经师研究决定,今后各企业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励三十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第八章 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申报建工杯”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要如实填上报《申报表》和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六条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工程复查或评委员的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对于已经获得建工杯”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质量缺陷,严重影响使用功能。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建工杯”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工师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正在加载...请等待或刷新页面...
发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