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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通【2014】5号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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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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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通20145号关于2014年第-季度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为加大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力度,市安质监总站于2014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工程专项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检查概况
本次检查抽查了全市各区县共35个在建住宅工程以及14家相关检测机构。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23个,处于结构施工阶段15个,节能装饰阶段8个。商品住宅12个,处于结构施工阶段6个,节能装饰阶段6个。检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勘察报告质量、设计文件质量、施工质量、监理行为、材料管理,以及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此外还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做了实体抽测,包括混土强度和保温层厚度等。
此次质量专项检查采取市区联动,由总站和工程受监质监站联合的方式对工程进行检查,在方法上采缺察设计质量与现场实物质量联动、材料管理与检测机构质量行为联动进行检查。
此次质量专项检查开具施工监理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18份,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10份、商品住宅8份-具勘察设计问题整改指令单7份,涉及设计质量5份,勘察质量2份,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3份、商品住宅4份。5个工程外墙保温构造检测不合格,5个工程混凝土强度回弹值低于设计要求。此外对检测机构开具10份整改通知单。
二、主要问题
(-)勘察质量问题
1、勘察报告提供的土性指标不正确。
宝山区罗泾镇C2-9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勘察报告提供的桩基持力层⑤3灰色粉质粘土的压缩模量Es为15MPa,设计也采用了此指标进行桩基沉降计算。根据勘察结果,⑤3灰色粉质粘土静探Ps平均值为1.71MPa,室内土工试验压缩模量Es400-600为10.9MPa,勘察报告提供的土压缩模量无依据。
2、设计平面变更后,未进行补勘。
绿城松江洞泾商住项目,建筑总平面变更后地下车库范围发生变化,未及时通知补勘,勘察工作量不符合规范规定。
3、勘察报告中土的分层和结论建议不合理。
(1)勘察报告提供的fak与fd相同,未根据实际基错度和埋深进行验算地基承载力。
(2)建议的桩基持力层不合理。上南路3301号地块项目,勘察报告建议预制桩持力层⑦1-2,需穿越约10m厚的④2和⑤2层粉性土、约7m的⑦1-1层砂质粉土。
(3)未结合野外编录、静探曲线和土层地质历史分层,分层不合理。
(4)2010年6月9日的勘察报告未执行本市新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单桩承载力设计值仍按旧版规范提供,未考虑新老规范之间承载力设计值的差异。
(5)某项目建议的桩基持力层⑤1-2t起伏大,虽然勘察报告中注明如采用该层作桩基持力层须通知勘察单位补勘,但设计选用该层后,实际并未补勘。
(6)勘察平面布置图中,未区分主常沉积区和古河道沉积区的分界。
(二)设计质量问题
1、部分工程建筑消防设计问题不少。
(1)罗泾镇C2-9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总平面图中局部缺少消防回车场地,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4.3.5条的规定;消防疏散梯底层出口门洞宽度仅1000m,不足1200m,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8.7条的规定。
(2)楼梯间顶部百页窗实际有效排烟面积小于0.8平方米,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3)高层住宅地下室安全出口仅设-个,地下室疏散门净宽不足900mm,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4)建筑幕墙楼层未设防火封堵。
2、个别工程建筑功能设计存在不足。
(1)阳台未采取封闭措施,不符合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的要求。
(2)部分厨房面积较大,而开窗面积较小,导致通风面积不足。
(3)卫生间的门直接开向起居室,不符合住宅设计标准。
(4)候梯厅深度不到1800mm,不符合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5)餐厅邻电梯井道未做隔声处理。
(6)入口雨蓬玻璃未注明选用要求。
3、建筑节能设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1)部分工程节能内容因规范改变而进行修改,但节能内容未重新计算复核并提交审图机构审查。
(2)个别工程节能计算书中对普通玻璃塑料框69A6的玻璃遮阳系数定值为0.50,缺少技术依据。
(3)南立面窗墙比计算错误,计算为0.22,实际为0.38,所对应的窗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需相应调整,并应重新进行节能权衡计算。
4、部分工程结构设计有欠缺。
(1)绿城•上海松江洞泾商住项目,结构设计说明漏缺框架抗震等级,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9.3、8.1.3条的规定;栏杆顶部漏缺水平荷载,不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第4.5.2条的规定。
(2)个别工程的部分墙肢Y向实配水平钢筋面积小于检查时提供的计算书所需面积,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5.4.2条的规定。
(3)个别梁的纵筋配筋率超过2%,箍筋直径未按规范抗震要求提高-级。
(4)屋面有很多剪力墙之间的连梁,标注时以WKL形式,不满足抗震规范对顶层连梁的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锚固长度范围内应设置箍筋的要求。
(5)提供检查的计算书内容不全。如缺少桩的单桩承载力验算;缺少梁、板裂缝和挠度验算;缺少楼梯构件的计算;缺少阳台悬挑梁的抗倾覆验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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