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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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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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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更名为广东狮设工程优质奖;广东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鸯法、优质奖申报表
申报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工程的承建、参建、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建、参建、监理单位分别为独立法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分别为相应单位报建的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
2.承建单位是申报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或工程中标通知书列明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对于大型建设项目,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分别完成了20%以上的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可由相关企业共同申报;
3.参建单位是工程合法分包的单位,每个参建单位所完成施工部分的工作量必须达到申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量10%以上;
4.群体工程申报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由完成工程量最多的施工企业作为承建单位进行申报;若群体工程由多家施工企业分别承建工程量相同,则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并可由建设单位从承建单位中选定不超过3家施工企业作为参建单位进行申报。
第十条按照工程所在地,经该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加意见后,由申报企业向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第十-条申报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应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
(-)申请主体结构质量检查的项目,在完成主体结构工程量50%前,提交创优计划书(包括进度计划);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系列报批报建文件(包括《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的复誉至佛山市建筑业协会,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到施工现厨行主体质量检查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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