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x县住宅区绿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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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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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设计方案绿地面积的计算及绿化竣工后绿地面积的测绘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执行。
1.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区内的规划绿地不得进行隔离性设置;
2.独立式低层住宅(包括联排低层住宅)建设私家庭院的,必须按相关部门批准的方案执行,建设的庭院绿化必须保证其品质,并要求与建筑相协调,庭院绿地面积可计入小区总绿地面积。区域内共用绿地面积原则上不能低于总绿地面积的50%;
3.独立式低层住宅(包括联排低层住宅)、多层住宅、高层住宅混合建设住宅小区其绿地面积分别按上述要求分片计算;
4.过境河道不计入绿地面积,但计算绿地率指标时,在总用地面积中相应扣除河道面积;
5.绿地内设置的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设施,按实扣除相应占用面积。
六、绿化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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