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位置:首页 > 建筑文化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管理规定

  • 该文件为doc格式
  • 文件大小:882.5KB
  •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5-31
文件介绍:

本资料包含doc文件1个,下载需要10积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正确执行取费标准,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和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特制订《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一、发证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任务(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维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等)的施工企业,不分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如何,都要按规定进行取费级别的审定,领取取费证书。
二、发证办法:
1、《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以下简称取费证)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取费证的企业,应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年已完工作量、工程类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退休职工劳保统筹证明等,到省、地、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取费证。
3、施工企业申报取费证,经单位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后发证。
4、外省、市入川施工企业,必须持省建设厅准予入川承担施工任务证明,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按规定程序审核发证。
5、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取证,企业下属施工单位可办理证书副本。

正在加载...请等待或刷新页面...
发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