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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发布日期:2013-12-12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安全技术交底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屋面防水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患皮肤病、眼角膜病和对沥青有严重敏感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熬油应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随时测控油温,熬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流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灭炉火,盖好锅盖。当锅中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用铁锅盖覆盖,封闭炉门、熄灭炉火;

4.装运沥青不得使用锡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过其容器的2/3,垂直吊运的下方不得有人;

5.配制冷底子油时,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超过80℃,并严禁烟火;

6.屋面贴铺卷材时,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边沿时应侧身操作;

7.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时,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审核人

交底人

接收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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