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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事故处理及设计者的自我保护

发布日期:2022-07-08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压力容器事故处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 TSG Z0006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压力容器事故处理的工作要求: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后,方可由具备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

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后要逐级上报,同时根据事故初步的危害,决定由哪级来成立事故调查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特种设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重大事故,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较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条例》第六十七条也有同样的规定。新条例出台前特种设备的所有事故由安监局组织调查。2000年前,特种设备属于劳动局管理时,安委会和安办都在劳动局,调查权在劳动局。压力容器事故调查的组织和过程基本按照TSG Z0006《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这个导则是新特种设备条例出台后配套用的。

调查组成立后,要分组,一般有管理组、技术组和综合组,此外还可能有宣传组、救援组、后勤组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人民检察院,还可邀请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一般情况检察院、监察局(纪委)、公安机关、工会、劳动局、安监局、质检局、发改委、法院等职能部门都要参与。随时可以安排各个口的人员办理相关的事项。监察机关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进行党纪政纪的监察。依法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涉及的渎职失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是监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公诉机关,除了代表国家对一般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还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直接立案侦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能够让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事故的调查,为职务犯罪的侦查做好相应准备。《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事故的认定主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从实际情况来看,生产安全事故大多属于工伤事故,且往往直接涉及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赔偿等一系列具体问题。因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必要及时获知事故及人员伤亡的有关情况的信息。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侦查部门,主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为的调查。为及时有效地打击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时,应当通知同级的公安机关。特别是技术调查时,公安机关会随时配合。

技术组主要负责事故技术方面原因的调查、取证,提出必要的鉴定需求。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事故发生过程,认定事故性质、原因和相关责任,提出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的措施,提出技术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

技术组调查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等;有关技术参数,如生产工艺等技术参数;各种机械设备、设施等与事故有关的设备的技术参数;自然环境和条件,如道路线形、坡度、路面、障碍物等;各生产环节、工序及工艺流程情况;各有关工程图纸;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任命、分工、履行职责情况;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会议记录、有关文件等;事故单位劳动组织、事故当班人数、分布作业地点、工作安排、作业程序、完成的工作量、事故发生经过、遇难人数、脱险人数等;直接经济损失;勘察现场;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及性质;分析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直接责任者;划分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并提出处理初步建议;其他有必要调查的内容。

技术组需提交的资料:技术鉴定报告及附件;技术组调查或分析报告;事故现场示意图及有关工程图纸;直接经济损失表;有关取证资料。

技术组事故调查时,各方面都要问清楚。是否注册、是否检验、操作是否按规程、操作人员是否持证等。要详细询问事故发生的经过。要反复去现场调查,发现新的线索,如果需要,到现场落实。调用事故发生时的记录,用的设备,看技术档案,在不在检验有效期,设计制造都是哪些单位,设计制造大体有没错误。事故以前,工艺是否稳定,原料是否合格。有自动记录的,把记录打出来,同时封存纸质的记录。大体过程完成后,技术组成员会开会,把分析可能发生的原因都要列出来。对列出的原因采取两个方法去分析:一种是排除法;一种是落实法。例如,原料是可能的原因,要对同批进货的剩余取样,或去原料制造厂取样。对出事故的设备仔细观察,要取设备材料分析等。对工厂设备采购人员会询问订货时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要查看压力容器是哪个企业制造的,甚至会把设备制造厂的供应人员叫来询问。如果是设备图纸技术上的问题,也会调查设计单位。在询问过程中,要询问的人很多,与设备或工艺或采购有关的,甚至管理部门的人员都要问。总体来说,通过初步的分析会大体弄清产生事故的方向。如果发现有直接原因人,随时控制,甚至拘留,直至把直接原因找出来。技术组把直接事故找出后,交给调查组领导。处理人由调查组领导定。

管理组主要负责事故管理方面原因的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急处置情况,查明事故的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原因和相关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主体和行为人的处理建议,提出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措施,提出管理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报告。汇总整理事故调查工作资料,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整理移交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管理组调查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及其隶属单位(集团公司)的由来过程;事故单位经济类型,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等;事故单位经营管理方式(私营、承包、转包、租赁、集体经营等);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事故单位及肇事者证照及培训情况(无证、证照不全、特殊工种和新工人培训、持证情况);事故所在地政府及部门领导分工、职责的文件(根据事故调查需要选择);事故前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情况;分析认定事故间接原因,间接责任者;划分间接责任者的责任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其他有必要的调查内容。

管理组需提交的资料:事故单位所有证照、有关合同、协议复印件;政府及部门领导分工、职责文件;政府及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规定、指示、通知等文件复印件;管理组调查报告;其他取证资料。

综合组主要负责事故调查的协调工作和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配合技术组、管理组开展事故的调查,安排事故调查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和授权召集新闻媒体,发布事故信息。

综合组的工作内容: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参加各种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参与其他工作小组的调查并掌握工作进度;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续报;收集、整理和保管所有取证材料;分析、研究调查取证资料,起草有关汇报材料。

采用计算机程序进行设计或分析的工程师们注意的是,他们要对所采用程序中固有的一切技术上的假定负责,且要对设计.上使用这些程序负责。也就是说采用SW6等软件计算错误所造成的事故,是由设计者负责。软件只是一种计算手段,能否用于实践,由设计者决定并负责。

子日: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设计,可交由单位的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作出结论,以增加把关的人数,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必要时应编写技术风险备忘录。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根据TSG R0004 (P9) 1.9,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压力容器,不符合《容规》要求时,应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技术评审。这样,出了事,设计人员责任轻些。

按标准设计造成事故,应由设计者承担责任。设计者首先要对标准的适用性负责。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仅仅指标准正文中所指出的内容。设计者要判断标准的力学模型,参数的取得等内容是否适用于所设计的设备。

业主或领导的要求,即使有书面依据,还是只供参考,最终由设计人员决定并负责。

最后,送十四个字给所有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的朋友们: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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