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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保护层

发布日期:2022-08-04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混凝土规范》确定的地下室外墙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与《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规定不同,该如何处理?

民用建筑中的混凝土保护层,应按《混凝土规范》确定,可不执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规定。

[问题分析]

1.《混凝土规范》第8.2.1条规定: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3.7.6-1的规定。

混凝土保护层

混凝土保护层

混凝土保护层

1)基础梁、基础拉梁及承台梁等(凡与土体接触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侧面及顶面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可取40mm,底面有垫层时可取40mm;无垫层时可取70mm。

2)地下室外墙的迎土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可取40mm。

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第4.1.7条规定:防水混凝土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这与《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所涉及的工程重要性及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法有关。对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结构及构件有疲劳问题或混凝土环境类别为三、四、五类时除外)建议执行《混凝土规范》的规定,不考虑《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此规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第4.11.5条规定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见表3.7.6-2,一般情况下可取地下室外墙迎土面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超过40mm。

混凝土保护层

3.《混凝土规范》第8.2.3条规定:当梁、柱、墙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1)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采取防裂构造措施的要求仅针对梁和柱及墙,上部结构的框架柱常常与地下室外墙中的扶壁柱贯通,因此地下室外墙也应执行规范的本条规定。

2)当梁、柱、墙中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可在混凝土保护层中离构件表面一定距离处(当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可设置在保护层厚度的中部)增配构造钢筋网,一般可采用Φ4@150的双层钢筋,网片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3)处于露天环境中的悬挑板,由于受力钢筋因混凝土开裂更容易受到腐蚀,因此,在结构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保护措施,有条件时应增大板顶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并采取相应的防裂构造措施;当不具备加厚保护层厚度时,应在结构设计中对建筑的防水层提出明确的要求,应定期更换确保防水的效果。

4)对厚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中设置钢筋网的做法,工程界看法不一,主要出于对保护层中钢筋网自身锈蚀的担心,当钢筋网锈蚀时,不仅起不到对保护层的保护作用,反而会加速混凝土保护层的剥落。

5)工程中应避免采用厚度超过50mm的混凝土保护层(基础底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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