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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内容探讨

发布日期:2014-02-16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1.前言

“监理”从其概念上来讲,包括两方面内容:一个是“监”,即监督,具有约束的作用:另一个是“理”,即调理、理顺各方关系,具有协调的作用,二者应并重。水利工程,尤其是大中型防洪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国计民生的关心,与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实践中要充分考虑到国情,不能仅仅注重于“监督”,更要拿出充分的精力,放在利益双方关系的协调、理顺上,使双方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监理的作用得到全面的发挥,也使监理效果更加圆满水电建设监理单位是水电建设市场的主体之一。

2.监理的工作内容

水电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要做好水电建设监理工作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2.1确立为工程服务的理念,定位准确

水电建设监理企业的性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机构,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以专业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与管理。监理单位应按公正、独立和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参建四方应是一个工程建设的整体。确保一个工程的有效实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紧密配合、相互理解和支持。多年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只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定位准确、认真履行合同并齐心协力,工程建设就能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2.2做好协调工作.完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实现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的基础,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因此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同时协调参建各方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监理机构应通过召开定期的监理例会和不定期的专题会议,沟通各方情况,研究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协调合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通过协调工作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合同,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3.监理工作的其他重要内容

3.1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三制”改革的发展,监理作为稳定建设市场重要的一方,其责任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监理作为一种高智能的综合性的技术服务,不仅要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严格控制,还要对信息、合同进行管理,包括承包商的一些管理工作都需要监理工程师加以督促、指导。另外,监理还要拿出相当的精力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市场之间、监理本身与承包商之间等多种关系。因此,按国际惯例,监理单位的利润应高于社会平均利润,而实际上目前监理的取费标准却偏低,与监理所承担的责任不相适应,必将影响监理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存在着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监理对进度款的签证控制权还不能完全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的权威性。实践证明,通过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其工程量的签证权,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保证监理的权威,在目前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3.2组织一个高效的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每承揽一项业务,都要组织相应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项目监理班子,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从而形成该项目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监理工作决策指挥系统。

目前看来,这种操作方式取得的监理效果比较理想,但是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时,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对授权于总监理上程师的职权范围,不能随意干涉:其次在制度上保证副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另外对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备、专业人员等资源需求应尽量予以满足等。

3.3掌握开展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监理工程师围绕“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开展工作,其方法和措施有很多,这里笔者仅就监理实践谈几点方法与技巧:

(1)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在工作中严格监理程序,这是提高监理权威,使监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比如在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可把大堤的填筑分为若干道工序,每一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要求承包商均须向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申请报验,监理工程师签发了质量认可书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这~程序要求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工程质量评定和进度款的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不予以签字认可。

(2)监理工程师应把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在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转的基础上一个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工作开展之初,就把这一基础打牢,并在监理过程中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予以验证。如果把这一点做好了,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工作必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召开工程例会通过工程例会,监理工程师可以贯彻监理意图,把协调工作做得更好,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

(4)监理工程师要冷静对待工程质量问题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要保持头脑冷静,不可动辄下“停工令”,或者是命令承包商“返工”,应当会同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及其质检人员现场察看,尽量先使其自己认识到存在的问题,然后采取一个适当的办法来补救当然,对待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在取得准确的数据后,应及时虚假承诺,套中央财政资金,实际上只是中央出资:有的部门对项目法人制的意识不强,长期扣压项目资金,不按时拨付给项目法人单位。在概算定额本来不多,有的勘测设计精度不深的情况下,还要压缩投资额。

(5)杜绝行业保护主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目前,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减员的改革中分流了一部分人员,成立了不少的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公司。一些设计部门也处在改制过程中。与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彻底脱钩。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承包交易中实行业保护主义,甚至暗示或明示项目法人应该如何如何,否则就在项目批复方面实行卡压。导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服务跟不上,费用和服务不等值,不利于合理地降低工程成本。

(6)加强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项目法人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其监督,检查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诸如招标投标制实施,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相关的法规、条例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4.总结

大型水电工程均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目前,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己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建和陆续开工的大中型水电工程非常多,许多问题随之凸现,水电工程监理行业及现场监理工作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监理中的一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思考,提出了若干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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