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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准备阶段的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2013-07-09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监理准备阶段(它包括了监理单位进场前和施工单位进场后的准备)的安全工作,通常不容易引起大家的重视。许多人认为,只要搞好施工阶段的监理安全工作就可以达到《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了。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固然重要,但是,监理单位如果不在前期就及早介入,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后续阶段就很难圆满地完成任务。严格地说,这也是不完整、不合格的安全监理工作,甚至可能还要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笔者就此谈一些个人的理解和看法。

一、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配置

与做任何工作一样,监理想要做好安全工作,首先要有恰当的人员配置和相对合适的人选,这是基础和保证。

进场前,每个项目监理机构都应该根据具体的项目、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预先合理地规划好监理的安全人员配备方案和与其相对应的、具体的岗位职责。即在介入初期就要对项目的规模、性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等情况作深入、详细的了解,尽早提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计划,并严格遵照计划,分阶段地物色、落实安全监理人员到岗,按预定的职责、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安全监理人员的配置计划,通常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来组织设计、编制的,其组织形式必须与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置计划相同。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理工作是相互关联的。各阶段的配置人员数可用表格汇总形式(当然也可以用其他形式)表示,且应作为《安全监理方案》的一部分,上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

根据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地方性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同时强调其他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工程师、监理员)也都要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理职责。也就是说,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中所有的监理人员都有各自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需要重申的是: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具体部署各项日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的全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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