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燃气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作业人员应符合哪些要求?
- 发布日期:2022-07-21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承担燃气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2)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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