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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有哪些规定?

发布日期:2022-07-19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施工缝和后浇带宜留设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受力复杂的结构构件或有防水抗渗要求的结构构件,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2)水平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柱、墙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300mm。

②柱、墙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20mm。

③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当因施工缝留设改变受力状态而需要调整构件配筋时,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④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3)竖向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1/3范围内。

②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与跨度方向平行的任何位置。

③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3范围内。

④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墙交接处。

⑤后浇带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⑥特殊结构部位留设竖向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4)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平施工缝应低于地脚螺栓底端,与地脚螺栓底端的距离应大于150mm;当地脚螺栓直径小于30mm时,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深度不小于地脚螺栓埋人混凝土部分总长度的3/4处。

②竖向施工缝与地脚螺栓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且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5倍。

(5)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标高不同的两个水平施工缝,其高低接合处应留设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应大于1.0。

②竖向施工缝或台阶形施工缝的断面处应加插钢筋,插筋数量和规格应由设计确定。

③施工缝的留设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6)施工缝、后浇带留设界面,应垂直于结构构件和纵向受力钢筋。结构构件厚度或高度较大时,施工缝或后浇带界面宜采用专用材料封挡。

(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设置施工缝时,施工缝留设应规整,并宜垂直于构件表面,必要时可采取增加插筋、事后修凿等技术措施。

(8)施工缝和后浇带应采取钢筋防锈或阻锈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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