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级爆炸危险场所和二级爆炸危险场所?
- 发布日期:2022-07-01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Q-1级、G-1级场所,通常称为一级爆炸危险场所。一级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在正常生产、储存或运输条件(如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投料、出料、灌装等)下,在其所在范围的空间内,爆炸危险介质就能达到爆炸浓质的场所。Q-2级、G-2级场所,通常称为二级爆炸危险场所。二级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在不正常情况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不正常情况包括:装置和设备发生事故性损坏、误操作,或因维修不当以及装置和设备在拆卸、检修时出现的不正常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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