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股份制合作协议
- 文件大小:33.5KB
-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13
文件介绍:
本资料包含doc文件1个,下载需要1积分
第六条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合伙负责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文件列表
正在加载...请等待或刷新页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