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位置:首页 > 环境安全EHS

消防工作管理补充规定

  • 该文件为docx格式
  • 文件大小:28.85KB
  •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2014-06-17
文件介绍:

本资料包含doc文件1个,下载需要5积分

第六章 消防工作管理补充规定
1.为加强内部消防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建设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2.各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并严格按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3.各单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其中两级机关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两级机关办公室(或综合办)负责;公司洞井基地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各项目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项目负责。
6.2消防组织
1.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职责如下:
(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员防火意识。
(2)督促各单位、各项目部成立治保会和消防安全小组(包括义务消防队),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3)根据季节特点和上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安全防火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4)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悬挂消防标语、标牌。
(5)督促确定施工现场重点消防部位,重点施工阶段(如装修阶段)和重点施工时期(如冬季施工),进行针对性管理。
2.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1)贯彻执行公司的消防工作管理办法,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消除火险隐患,教会员工使用灭火器材。
(3)负责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
(4)如遇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注意保护现场,准确提供火灾情况,协助查明火灾原因。
3.灭火救援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严禁谎报火警。
(2)所在单位负责人统-组织和指挥火灾扑救。
(3)对参加扑救单位火灾的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灭火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4)对因参加扑救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5)火灾扑灭后,火灾单位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供述火灾情况。
6.3消防安全管理
1.公司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2.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1)仓库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间距不小于8米,库房与生活区要按要求分开。
(2)库区内的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的防火标语、标牌。
(3)仓库要设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
(4)库内各种材料应按甲、乙类物品,-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类存放。
(5)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照明灯具,保管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正在加载...请等待或刷新页面...
发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