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位置:首页 > 环境安全EHS

特殊情况下的工伤判定

  • 该文件为txt格式
  • 文件大小:6.59K
  •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5-15
文件介绍:

本资料为 txt 格式,下载需要5积分

特殊情况下的工伤判定
随着年初《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的正式施行,以及《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已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关注的话题之一,有关于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争议、工伤救济等诸多问题也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作出了列举式与排除式相结合的规定,但在实践中,某些”特殊情形”下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仍然容易给用人单位造成困惑。本文将从现行法律出发,在介绍现行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规定的基础上,就一些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规则进行介绍,以期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有益参考。
工伤认定的法律规范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当前我国将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分为: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为工伤三类,具体如下:
类别一:法律规定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这具体体现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中,需要注意的是第(六)项,即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等交通工具事故伤害的前提是“非受伤害人本人的主要责任”。从归责原则的角度来看,该项规定较修订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比,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如劳动者上下班途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的机动车致自身损害,承担了交 通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虽然属于在工作时间为了履行职责而发生了相应伤害事故,且造成了劳动者的人身伤 害,但由于这种伤害的发生主要基于劳动者的过错,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类别二: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这具体体现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严格来说,视同工伤实际上并不是工伤,但由于这些事故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权利,《工伤保险条例》将其视同工伤,并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该条规定中第(三)项视同工伤的情形,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在待遇方面工伤员工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余两种情形则可以享有。
类别三:法律规定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这具体体现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与修订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比,现行法律规定对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进行了相应调整,排除了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所导致的伤害,加入了因吸毒导致的伤害。
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为工伤”三类情形外,实践中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情形容易给用人单位造成工伤认定方面的困惑,或者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用工风险,因此,有必要对某些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及处理规则进行说明。
员工在工作中违章或违规操作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对于生产类型的企业来说,有时会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对机械设备进行违章或违规操作。如果员工因前述违章或违规操作导致自身损害,此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对此《工伤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法》均无明确规定。
针对此种情形,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蓄意违章造成自身负伤、致残、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基于这一规定,如果劳动者出现了违章操作的情形,在判断能否认定工伤的过程中,用人单位首先应分析这种违章是属于蓄意违章还是一般违章。如果劳动者是有计划、有预谋地为特定目的而故意违章,或明知违章会造成一定的后果,而对此毫无顾忌甚至希望或追求伤害结果的发生,则属于蓄意违章,相应伤害结果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仅因为过失对于相应机械设备进行一般意义上的误操作,则不会对工伤的认定结果造成任何影响。
员工因工作需要应酬饮酒而导致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正在加载...请等待或刷新页面...
发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