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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基液化的处理问题

发布日期:2022-08-02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抗震规范》第4.4.4条,处于液化土中的桩基承台周围,宜用密实干土填筑夯实,若用砂土或粉土则应使土层的标准贯人锤击数不小于《抗震规范》第4. 3.4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这里的“桩基承台周围”一般怎样执行?

“桩基承台周围”是一个定性的范围,应根据工程经验确定。原则上不小于承台高度或1m。

[问题分析]

1.对桩承台周围采用密实干土夯实回填,可提高地震时桩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有利于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且代价不高。本条要求着眼于承台周围局部范围内土层的液化处理,过大的回填范围并无必要。

2.《抗震规范》第4.4.3条第一款中提到“承台埋深较浅”,当有地下室时不属于承台埋深较浅范围,即可考虑地下室周围土体分担建筑物的水平地震剪力。对有地下室的结构,一般情况下考虑由地下室外墙承担水平地震剪力最经济,应作为结构设计的首选方案。不应优先考虑由基桩承担地震剪力。

3.《抗震规范》第4.4.2条第2款,对承台周围回填土的夯实干密度提出满足《地基规范》对填土的要求,其中的“对填土的要求”可理解为满足《地基规范》第6.3节对压实填土地基的基本要求,其压实系数取不小于0.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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