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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四川省二000工程计价定额》办理工程结算的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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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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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四川省二000工程计价定额》办理工程结算的问题解答


问:《四川狮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实施以来,仍有部分工程项目按《四川省二000工程计价定额》办理结算,这部分工程项目的材料价格该如何调整
答:目前我市仍执行《四川省二000工程计价定额》办理结算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按以下规定调整:
1、材料价格单调的品种和范围、综合调整系数及调价方法按成建委发[2005]114号文件执行,并增列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汽油、柴油为单调材料。
2、增列的四种单调材料在进行价差调整时应扣除基价为:
施工用水 2.20元/吨(含0.30元/吨污水处理费)
施工用电 0.63元/度
汽 油 4.28元/千克
柴 油 3.87元/千克
3、机械土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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