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竣工结算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08-06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发包人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没有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根据该工程折价后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目前在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十分严重,承包方需要采取有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对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需要有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

发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