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施工合同有什么特点?

发布日期:2022-08-06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施工合同的特点如下。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建筑产品属于不动产,不能移动。这就决定了每个施工合同的标的都是特殊的;这还决定了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队伍、施工机械必须围绕建筑产品不断移动。另外,由于建筑产品的类别庞杂,就要求每一个建筑产品都需要单独设计和施工,这也说明了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由于建筑物的结构复杂、体积大,施工中所需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工期都较长,并且合同签订后到正式开工前有一个较长的施工准备时间,除此外,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工期顺延;还有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所有这些情况,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虽然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只有两方,但其涉及的内容却有许多种。主要表现在:施工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多样;合同内容涉及面广,内容丰富,除了应当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需要对安全施工,工程分包,不可抗力,工程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的供应、运输、验收等内容作出规定,以便快速解决-些非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会严重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公民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国家对施工合同的监督是十分严格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承包人则必须是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法人。

②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是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前提,如果是以其他方式筹集的国家投资以外的投资,要受到当年的贷款规模和批准限额的限制,纳入当年投资规模的平衡,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的规定。我国《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③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除此以外,合同的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等,都有责任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严格的监督。

发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