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 发布日期:2022-08-06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施工合同文本》第2条规定了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与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施工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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