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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施工合同的争议?

发布日期:2022-08-06审核编辑:本站小编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如果发生争议,项目经理应当尽量争取通过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的途径解决,因为这样解决速度高、成本低,且有利于双方的继续合作。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方式之一来解决争议:①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争议解决方式都是最终的解决方式,只能约定其中一种。

一旦合同的争议进人仲裁或者诉讼,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都应及时向企业的领导汇报和请示。因为仲裁或者诉讼必须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名义进行。

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应当在专用条款中明确以下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在施工合同中直接约定仲裁时,关键的一项是要指明仲裁委员会,因为仲裁没有法定管辖,而是依据当事人双方约定确定由哪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而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和仲裁事项则可在专用条款中以隐含的方式实现。如当事人选择仲裁,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便是终局的,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则施工合同的纠纷一般应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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